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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傷眼案然後呢 時力敦促行政立法機關補漏

    時代力量黨團8日召開「別總等到遺憾發生才想到要補破洞」記者會,左起為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醫師、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邱顯智與陳椒華。(記者楊丞彧攝)

    時代力量黨團8日召開「別總等到遺憾發生才想到要補破洞」記者會,左起為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醫師、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邱顯智與陳椒華。(記者楊丞彧攝)

    2021/10/09 08:00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屏東傷人案發生後,受害女超商店員傷勢嚴重,各界紛紛表達遺憾、憤怒、擔心,讓精神衛生法、刑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的監護處分,再次引起社會大眾討論。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邱顯智與陳椒華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並邀請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醫師分享,希望政府能夠拿出具體作為,立院也應積極審議相關法案。

    時代力量黨團8日召開「別總等到遺憾發生才想到要補破洞」記者會,王婉諭表示,立法及行政機關常因社會矚目案件發生,才倉促提出法案,或者急著排審法案,但根本沒辦法聚焦重點、完整討論;等到風頭一過,就彷彿忘記有這些法案存在,直到下一次事件發生。

    李俊宏則以第一線經驗點出許多問題,首先,監護處分的定位應該是精神病人觸法後,藉由具司法強制力的精神照護模式,逐漸讓他適應社會。因此,國家應重視如何讓過程銜接順利,而非企圖無限期地延伸這個階段。

    其次,李俊宏也提到,這次屏東個案6月就有徵兆卻無及時因應處置,台灣可借鑑歐美日,及早啟動後端醫療措施提供協助。再者,檢察官目前於個案出院前2個月,會召開出院轉銜計畫,但時間並不足夠,急須補足病人回歸社區後,建立專責專款的公設保護人,協助個案回到社區後的處遇調整。

    最後,李俊宏醫師直指司法精神病房、病院的建置並非萬靈丹,現行仍有13間醫療院所正收治監護處分個案,若未補齊恐仍會發生個案出院、結束監護處分後,難以適應社會的問題。

    邱顯智則要求各地檢署與監護處分執行者,對於受監護處分人之處遇情形,應定期實質討論,建立適時調整處遇方案之橫向連結機制、並負有指派人力協助外醫的權責。而在監護處分執行結束前,指揮執行的檢察官要徵詢執行監護處分者的意見,並邀集衛政、社政、警政、戶政、勞政的地方主管機關,以及受監護處分人的親屬或保護人,協助擬訂具體可行的社會復歸、轉銜、安置及追蹤計畫。

    邱顯智也提到,7日司法院與司法委員會訂了一個安置計畫,但可能有違反無罪推定疑慮,可行辦法應參考美國阿拉斯加州,其核心目的不只在滿足需求,也有暫時安置,當然要定期檢討,以免對人身自由過度侵害。這不是司法議題,也是醫學課題,期待各機關攜手做滾動式檢討完善制度。

    陳椒華則說,社區佈建長期被忽視,病人出院後回到社區才是挑戰的開始,很多病人就醫情況反覆,往返病房與家房間,也沒有動力讓自己好起來。而社區支持服務嚴重不足的狀況,也未能建置跨專業、跨機關合作的精神照顧網絡,因此強調藉由修法,將精神病人所需要的社區支持服務明文化,並建置整體需求評估及資源轉介平台、加強跨機關協力義務。

    王婉諭表示,屏東案被害人雙眼受創,頓失工作與收入。然而現行犯保法對重傷的定義,是依據刑法認定,導致司法程序漫長,以及刑事判決認定標準與醫療標準不同,影響被害人無法即時得到基本保障。王婉諭說,去年8月提出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為讓重傷被害人獲得即時經濟支持,修法將認定標準改為衛福部「運用創傷嚴重程度分數(ISS)評估創傷嚴重程度」的定義,大於16分屬於嚴重創傷,依此作為釐清何謂重傷的依據。

    最後,王婉諭沉痛呼籲,小燈泡案已5年,現在政策很多可以改善與補足之處,不要一直看到遺憾發生。當國家面對這樣事情發生,都說可以努力跟抱歉,但人民真正要的是國家扛起責任,拿出具體作為,改善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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