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民眾黨團推「學校供餐法」 教育部應置供餐委員會

    立法院民眾黨團,右起依序為立委賴香伶、高虹安、邱臣遠、蔡壁如、張其祿。(民眾黨團提供)

    立法院民眾黨團,右起依序為立委賴香伶、高虹安、邱臣遠、蔡壁如、張其祿。(民眾黨團提供)

    2021/06/24 14:1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為了把關校園飲食安全,立法院台灣民眾黨團提出「學校供餐法草案」,規範全國各級學校應依該法辦理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草案明定,教育部應設置學校供餐委員會,以制定及審議有關學校供餐的相關事項。另,供餐以學校自設廚房供餐為原則。全校供餐人數達500人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1人。

    民眾黨團提案指出,台灣對於學校飲食相關規定鬆散,或由各部會及地方縣市政府自行訂定,多頭馬車,權責不清,且現行規範多為原則性文字,不易確實執行,無法保障學生權益。為了把關校園飲食安全,建立營養與食農教育及完善校園供餐體系,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與人道經濟的進步價值,因此提案立法。

    民眾黨團所提的「學校供餐法草案」共23條條文。草案指出,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全國各級學校應依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計畫、國家食農教育行動綱領、直轄市或縣市食農教育推動計畫,每年制定及執行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計畫,並編列相關預算。

    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學校供餐委員會,以制定及審議有關學校供餐的相關計畫、經費支援及其他必要事項;委員會的組成及營運等必要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中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教師會、家長會及學生會代表合計不得少於1/2,單一性別不得少於1/3。

    草案載明,地方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學校供餐委員會,負責規範、輔導及考核學校辦理供餐及飲食教育相關業務,訂定推動計畫,並編訂學校供餐及食農教育工作手冊。委員會成員應包括教育、衛政、農政、社政機關或單位代表、專家、學者、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教師會、家長會及學生會。

    另,草案指出,學校供餐以學校自設廚房供餐為原則;必要時,得以下列方式辦理之,包括自設廚房委外辦理學校供餐;由鄰近學校供餐;由地方主管機關設立中央廚房供餐;外訂盒餐或團膳方式供餐。學校自設廚房者,其空間規劃與設備購置、修繕及更新,應符合生態設計及循環經濟原則。

    草案也明定,全校供餐人數達500人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1人;全校供餐人數未滿500人者,應由地方主管機關考量學校校數、班級數及分布距離等因素定員額數,跨校聯合聘任之,但員額不得少於1人。

    此外,草案亦載明,學校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公開系統平台,登載每日供餐的主食材原料、營養標示、食材原產地、品名、供應商、標章、過敏原等資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