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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紀惠容為丁允恭案提上訴 挨批不尊重監院體制

監察院原提案彈劾的監委紀惠容認為,判決未認定丁允恭性騷擾成立,甚表遺憾,她已提起上訴。不過,此舉卻造成監院內部人士不滿,認為她不尊重且破壞體制。圖為監察院。(記者謝君臨攝)

監察院原提案彈劾的監委紀惠容認為,判決未認定丁允恭性騷擾成立,甚表遺憾,她已提起上訴。不過,此舉卻造成監院內部人士不滿,認為她不尊重且破壞體制。圖為監察院。(記者謝君臨攝)

2021/04/21 16:3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曾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關係,懲戒法院認定丁行為放蕩不檢,重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兩年。監察院原提案彈劾的監委紀惠容認為,判決未認定性騷擾成立,甚表遺憾,她已提起上訴。不過,此舉卻造成監院內部人士不滿,認為她不尊重且破壞體制。

記者致電紀惠容,她未接電話,目前尚無法得知其回應。

監院內部人士透露,對「丁允恭案」提上訴,這是個別監委的行為,並未經過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討論,並批評紀惠容此舉是「破壞體制」,內部多人均不承認這是監院的決議。這位人士強調,已提出報告的案件,是委員會的案子,是否上訴需要經過委員會討論,沒有委員以個人名義逕自提起上訴的問題。

知情人士說,本月14日舉行司獄委員會時,紀惠容並未提案討論「丁允恭案」,不料16日即提起上訴,讓內部人士不以為然,並強調監院還是有方圓規矩,怎可恣意而為,監委沒有任何監督機制,都是靠內部規則來自律,而且與紀委員共同調查該案的另一位監委王美玉,也沒同意要具名上訴。

知情人士指出,彈劾審查會時,審議委員曾對丁的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有很多意見,並認為丁在辦公室從事性行為,此風不可長,因而全數同意,支持彈劾。至於公懲會則認定是「騷擾」,若要以「性騷擾」為由再提上訴,應送司獄委員會討論,而非自行決定,批評紀委員「完全不尊重規定及體制」。

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是婦女團體無條件支持Y女的立場,這大家可以瞭解,而且也必須如此,但畢竟紀委員現在不是民間團體的監院代表,彈劾是準司法程序,還是要回歸事證與法條規定。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丁允恭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女記者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1次,而後女記者墮胎2次,顯見丁的行為「放蕩不檢」。兩人分手後,丁為挽回,在臉書貼出女記者頭靠在丁肩上的合照,足使人認為兩人關係親密。而丁時任局長且有婚約,卻在臉書貼出合照,造成女記者身心與工作困擾。

對於判決,丁允恭日前回應,對於在不適宜的地點做不適宜的行為,深感抱歉,除了以辭職表達對社會大眾歉意以外,也坦然接受裁處。他感謝懲戒法院認定他並無性騷擾,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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