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攬才專法修正草案 永居申請縮至3年、子女專班可聘外師
行政院院會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鬆綁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為3年。(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吸引外國專業人士來台,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工作條件、鬆綁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為3年以及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3年延長至5年,因應雙語國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國子女教育需求,這次修法也放寬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表示,台灣現階段正值國家經濟發展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5+2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人才需求孔急,為掌握此一攬才契機,應積極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作業,強化攬才力道,優化長期留台的誘因,讓更多國際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並與國內人才相互激盪。
國發會表示,這次修正草案共有3大重點,第一,放寬工作條件,因應雙語國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國子女教育需求,放寬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
其次,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強化留才力道,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的連續居留期間1至2年。
第三,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權益,提高具跨國經驗技術人才來台及留台誘因,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而為完備國際優秀人才健保需求,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免6個月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