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明排審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條文 時力明確反對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將排審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不支持個案式的修法。(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將排審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今表示,反對「會計法」的修惡的惡例延續,不支持個案式的修法,也呼籲朝野立委三思,莫重蹈2013年「會計法」修惡的慘痛經驗。
時代力量今指出,2013年5月31日,立法院於會期最後一天深夜偷襲,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當時的朝野黨團經過密室協商,將民代貪污除罪化,對我國民主法治造成嚴重傷害,成為一個任何事後修法都無法彌補的個案式修法惡例,也被輿論稱為「顏清標條款」。
時力表示,所幸這樣的惡法在社會輿論極度反彈之下,兩大黨紛紛道歉,行政院最後提出覆議,立法院6月13日的臨時會上以110票對0票,推翻5月31日的三讀決議。
時力提到,時代力量自2016年進入國會後,就把「國會透明化」、「破除密室協商」作為重要訴求,其中一個關鍵,就是為了避免2013年「會計法」修惡這樣個案式、偷渡修法再次發生。
因此,時力說明,本次排入財政委員會審議的修法草案,其實在第九屆時就曾提出。而草案溝通過程中,時代力量本於反對個案式修法的立場,當即表明反對,最終草案未排入委員會討論的議程之中。
然而,時力指,如今這樣的草案再現,並將被排進委員會審議,時代力量深表遺憾,並再次申明本黨立場,時代力量不會接受個案式的修法、更不會支持,也請全體立委三思,勿忘2013年「會計法」修惡的慘痛經驗,別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