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報請行政院延一年 楊翠:不會變成萬年促轉會
行政院促轉會今日由主委楊翠(中)率全體委員召開記者會表示,關於促轉會是否延任一事,委員會已於4月7日通過,將依促轉條例規定向行政院報請延一年。(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促轉會今日由主委率全體委員召開記者會表示,關於促轉會是否延任一事,委員會已於4月7日通過,將依促轉條例規定向行政院報請延一年。促轉會主委楊翠強調,不會變成萬年促轉會,未來將提出加害者處置法案,含人事清查規劃、政治檔案調查與審定。
楊翠表示,轉型正義的工作不能中斷,是委員會討論後提出延任的最主要原因。基於台灣民主轉型的歷史脈絡,台灣轉型正義工作進程已從初期的「以受難者為中心」進入到刻正進行中的「著重國家不法與壓迫體制」,後續工作將落在「以壓迫體制與究責為中心」。
楊翠指出,未來三大方向包含「貫徹究責」、「協力共進」及「深化法制」,這些工作均宜由二級機關辦理。第一個是釐清壓迫體制與究責為主的相關工作,包含提出加害者處置法案,含人事清查規劃、政治檔案調查與審定。
楊翠提及,第二工作是平復國家不法,推動促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平復行政不法要件與事宜。第三個工作是處置威權象徵,推動法制化,並與文化部共同研議中正紀念堂處置方案。
楊翠說,促轉會將在5月底提出「任務推動及調查成果報告」,為3年來全面性規劃、調查與成果的綜整報告,向社會報告主要發現與下一階段的落實行動藍圖。
促轉會規劃,在「協力共進」方面,包含受難者及家屬的照顧與賠償,推動「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草案」與政治受難家庭照顧與療癒服務,以及不義遺址的保存,將與文化部合作推動法制化。
促轉會表示,「深化法制」方面,未來台灣需要一個有時限的專責機關,以執行釐清壓迫體制與追究加害者責任等任務,同時也要落實將性質適合者,移至其他機關銜接。
因此,促轉會在延任這一年,將致力於修法工作,對促轉條例進行全面盤點、檢討及修正,包含因應促轉會轉型後之功能、明確任期及組織檢討形式、可移轉業務之協調銜接機制。
在任務部分,建立個別任務所對應的法律制度,包括完備平復國家不法條文,擬訂加害者處置法案,含人事清查規劃、清除威權象徵法案、被害者權利回復法案、不義遺址保存法案,及政治受難家庭照顧與療癒服務法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