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接受中共獻金、投資 國民黨二度擬訂兩岸交流準則
2021/03/24 12:20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上月初被中常會退回重擬的國民黨「黨公職人員兩岸交流行為準則草案」,經該黨大陸事務部重新檢討後,黨中央今天上午邀請中常委開會討論,但會後國民黨僅發布新聞稿指出,將彙整中常委提出多項修正與調整建議,作為版本精緻化的參考。
國民黨今日上午主動邀請中常委,針對訂定「黨公職人員兩岸交流行為準則草案」內容進行交流會議,由秘書長李乾龍主持,大陸事務部主任左正東以及相關黨務幹部出席。
國民黨指出,中常委對於黨公職人員的定義、赴陸參加活動的範圍進行充分的意見交流,同時,也對於黨公職人員所經營事業迴避與中國大陸黨政軍資金往來的部分,提供了實務上的經驗分享意見。
國民黨並表示,多數與會成員對於國民黨長期以來被民進黨惡意標籤化的作為都感到有失公平,也認為對這些不公平的指控,國民黨有必要以具體行動向社會說明、澄清。
根據原國民黨「黨公職人員兩岸交流行為準則草案」規定,黨公職人員參與兩岸交流活動前,應向大陸事務部報備,並堅持對等、尊嚴,且不得有向象徵中國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等行為。
此外,草案還規定「黨公職人員名下企業不得接受中國大陸公有企業或黨務、軍事、行政機關持有相當股份或有相當資金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