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就獨立? 呂秀蓮: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不含台灣!
前副總統呂秀蓮(見圖)今天表示,現行憲法中相當多規定真的不適合台灣。(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會第三會期將於本月26日開議,本會期可望啟動修憲委員會。對於到底要修些什麼?前副總統呂秀蓮今天(23日)就表明,現行憲法本就不是為台灣量身打造,且憲法中的「固有疆域」,其實也不包括台灣,裡頭相當多的規定也根本不適合台灣。
呂秀蓮今天在臉書上表示,憲法乃國家根本大法,如同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簽訂的契約書,「政府官員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
對於修憲到底要修些什麼?呂秀蓮首先提出看法,「這部憲法是民國35年(西元1946年)12月25日由國民大會在南京制定,隔年元旦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清廷1895年4月17日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直到1952年4月28日,二戰同盟國與日本簽訂的《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方和中華民國政府另簽《台北和約》,日本才正式承認放棄台灣,「那麼,1947年在南京公布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為何會在當時尚屬日本的台灣實施」?
呂秀蓮進一步表示,現行的憲法條文第4條當中寫明,「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所謂「固有疆域」,民國25年抗日戰爭前已完成的《五五憲草》中,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採明列式,共有30行省,不包括台灣,因為台灣早於1895年被永久割讓,的確不屬中國領土,且事後國民大會也不曾作過任何要將台灣併入中華民國的領土的決議。
呂秀蓮直言,這是現行憲法的「大盲點」,「這部憲法是為中國大陸設計,全部條文175條,其中有相當多的規定根本不適合台灣。反諷的是,為中國大陸設計的憲法,實施不到2年,就換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民國憲法』根本與台灣無關,卻在台灣實施了71個年頭。」
呂秀蓮表示:「由於時空變革甚大,這中間憲法修改了七次,最後一次是2005年,距今已有16年。」這些年來提倡「制憲」的呂秀蓮感慨道,常有人質疑制憲就是台獨,甚至加快中共武統腳步,「可憐台灣70年來就是在這樣的政治邏輯中自我迷失,自我扭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修訂再修訂,沒有人敢置一詞。台灣分明沒有自己的憲法,用文明民主的方式為台灣制定一部根本大法,何錯之有?」
但她最後也說:「朝野不必緊張,北京也不必攪局。在蔡總統任內,台灣依舊不會為自己量身訂做憲法新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