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捷總部質疑民眾未收到投票通知單 選委會:均依規定辦理
高雄市選委會說,里幹事或里鄰長親送投票通知單到各家戶,如果民眾不在家,會留下訊息通知單(如圖),告知何時會再來或可供聯繫電話。(高雄市選委會提供)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罷免黃捷總部今天質疑,週六就要投票了,卻有很多鳳山人民反映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對此,高雄市選委會強調,2月3日前由里幹事或里鄰長送達各家戶,投票日當天就算沒有投票通知單,仍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往投票所投票。
罷免黃捷的「鳳山清捷隊」指出,近期接到很多鳳山人民反映,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相當不解、也不認同這樣的狀況。
對此,高雄市選委會說,投票通知單分送,都依規定辦理。這次罷免案投票通知單,由鳳山戶政事務所印製後,交給鳳山區公所併同罷免公告內容,於1月26日起發送至鳳山區各家戶。
選委會說,鳳山區公所依選罷法細則第12條規定,在投票日2天前(2月3日前),會由里幹事或里鄰長親自送達各家戶,如果民眾不在家,會留下訊息通知單,告知何時會再來或可供聯繫電話。
選委會指出,投票人如果仍未收到投票通知單,也可向區公所反映,區公所會查明補發。
選委會強調,投票日如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往投票所投票,至於此次投開票所地點,大致循往例設置,刊載在罷免公告內容上,高雄市選委會網站已於1月11日公告設置地點,民眾可上網查詢,或電洽市選委會07-799938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