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中共「融媒體」大外宣 陳明通︰以揭露方式讓國人知道其他模式
中國官媒運用「融媒體」模式對外「大外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右)今表示租攝影棚等行為經嚴重警告後已停止,另外的其他模式,會用揭露的方式讓國人知道是中共的大外宣。(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及,中國官媒運用「融媒體」模式對外「大外宣」,隱藏在網路各角落,甚至台灣也有在地協力者,幫租攝影棚、找名嘴上節目等,攸關國家安全。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答詢指出,租攝影棚等行為經嚴重警告後已停止,另外的其他模式,會用揭露的方式讓國人知道是中共的大外宣。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在立法院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林楚茵質詢時提及,國內外研究顯示,中國官媒自己做「中央廚房」,應用「融媒體」的模式做大外宣,遍及交友網站、通訊軟體等,隱藏在網路各角落,甚至在台灣找到在地協力者,在台灣租攝影棚、找台灣名嘴上節目,做統戰宣傳工具,是否有法可管?
蘇貞昌答詢表示,政府嚴陣以待,因為中國不是民主政體,透過黨政軍,用各種方法對世界各民主國家做滲透侵入,已被舉世注意,台灣在第一線,受到最嚴重、最直接影響。
陳明通答詢指出,中共大外宣越來越進步,透過新型媒體方式,關於過去租攝影棚的行為,經嚴重警告後已經停止了,另外的方式只能用揭露,讓國人知道是中共的大外宣,陸委會也勸一些國人,去參加這種節目跟台灣的主流民意相違背。
林楚茵進一步追問,開政論節目不只要場地設備,也要有來賓,拿來賓費是否算拿敵對勢力的資金援助,用言論影響國家安全?陳明通指出,依據兩岸條例規定,如果是政治性行為未經允許,當然可以加以處罰。
不過陳明通也指出,媒體傳播方式多元,我方人員受邀、評論等行為,是不是進一步的政治性合作行為,還要進一步了解細節,因為該行為有嚴謹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