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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指示重懲酒駕員警 議員:恐令基層心寒

陳其邁重懲酒駕員警兩大過免職,高市議員黃紹庭質疑違反程序正義,恐令基層心寒。(記者王榮祥翻攝)

陳其邁重懲酒駕員警兩大過免職,高市議員黃紹庭質疑違反程序正義,恐令基層心寒。(記者王榮祥翻攝)

2020/10/28 23:25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市六龜警分局接連發生兩件員警酒駕,市長陳其邁要求市警局重懲員警兩大過,該所所長、分局長也連帶處分,引發各界關切;高市議員黃紹庭指出,贊成祭出鐵腕,但這樣的處分合理嗎?恐怕只會讓基層員警心寒。

黃紹庭指出,執法人員本該以身作責,這點無庸置疑,但員警經過國家考試,工作權也須受一定保障,在全民譴責「酒駕」同時,非該員警的直屬長官(警政中央、地方一條鞭)卻要解職一名公務人員,相關「人評會議」也未召開,會不會表演過頭?

黃紹庭表示,此次被陳其邁市長要求記兩大過解職的員警,在勤餘酒駕被逮並非上班期間,且8年前所犯酒駕的2年輔導教育管制也已結束,在法律不溯及既往精神及原則下,警政署今年初才頒布的新規定,怎能溯及102年?

他認為,為防範酒駕,警政署這幾年已實施記過、調職,站大馬路交通崗哨等相關處罰,但仍有偶發酒駕行為,這背後也突顯警界長官需要加上「帶人帶心」,「曉以大義」的心理層面教育,或許可獲得更好的防制酒駕效益。

但這次高市警察局高階長官面對陳市長強力的「指導棋」,竟以最快速度按「邁意」懲處涉案員警,想必只會造成基層員警心寒與反彈,連長官都無法維護工作權與尊嚴,如此處罰、真能達到遏止效果?

黃紹庭質疑,陳其邁的處理方式違反程序正義,不但造成基層員警心寒與反彈,若該員警之後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提出行政救濟,極有可能會勝訴,陳其邁市長將情何以堪?這場秀是不是演太大了?

黃紹庭向警政署長陳家欽喊話,這樣的處分合理嗎?想起數年前署長室秘書在高雄市街頭因酒駕而車禍,不但沒兩大過解職,近日還將回高市警局服務,一樣都在警察局內服務,命運怎會差這麼多?這樣又如何能提升警界基層弟兄們的執勤士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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