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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挖到千年遺址要多付3億挖掘費 民代酸「台灣挖到文物會倒」

台中十三期重劃區日前挖出上千年遺址,建商除了要停止開發外,還得負擔相關費用近3億元,建商抱怨不合理。(資料照,商總提供)

台中十三期重劃區日前挖出上千年遺址,建商除了要停止開發外,還得負擔相關費用近3億元,建商抱怨不合理。(資料照,商總提供)

2020/10/22 15:24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有建商在台中13期重劃區開挖地基時挖到千年考古遺址,消息一出隨即被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勒令暫停開發,甚至可能須額外支付約3億元的遺址挖掘、維護及鑑定費用,市議員陳文政今天在市議會批「國外挖到文物是寶,台灣挖到文物會倒」,要求修改《文化資產保存法》現行法令,不要讓建商碰到古文物,卻如遇到災難。

地政局強調,13期市地重劃區尚未配地,所以根本未有建商,更無建商進行開發一事,也沒有支付須額外支付約3億元,目前均由市府在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下,進行重劃工程,並無建商進場開發及負擔遺址搶救發掘費用情事。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保存法的規定,開發商及地主若挖到古物,就必須停止開發,要通知縣市政府,並邀請考古學者專家進行考古遺址價值及內涵調查評估,相關費用都要開發者或者地主支付,因此建請文化部修改文資法,給予補助。

市議員陳文政今天在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提出質詢,13期是市辦重劃,而且尚未配地,在整地作業時發現遺址,傳出市府竟將挖掘費用3億元要市府地主負擔,根本不合理。

陳文政表示,依現行法令,私有地挖到古文物,所有權是國家的,但挖掘費卻是地主要支付,也不知道挖掘團隊會要收取費用,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他舉例表示,1992年英國的農場發現著名的「霍克森寶藏」,當地政府不但沒有收取挖掘費,還以「寶藏法」的規定,發給發現者高達125萬英鎊的獎金。陳文政諷刺,「國外挖到文物是寶,台灣挖到文物會倒」,他強調文物既然是公共財,就應該由政府負責挖掘與保存。

陳文政強調,因為13期的遺址面積夠大,市府文資處還能即時介入;萬一地主或開發商挖出的具有價值的小型文物,有沒有可能害怕開發延宕而趁四下無人摧毀文物?陳文政希望文資相關單位能好好思考,現行法令恐造成文資保存的浩劫。

他要求文化局應該把地方真實的情況讓中央知道,要求中央盡快修正文資法相關規定。

中市13期市辦重劃挖到千年遺址傳出要地主付挖掘費,市議員陳文政批國外挖到文物是寶,台灣挖到文物會倒。(記者蘇金鳳攝)

中市13期市辦重劃挖到千年遺址傳出要地主付挖掘費,市議員陳文政批國外挖到文物是寶,台灣挖到文物會倒。(記者蘇金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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