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美齡樓不應被黨產會沒收
黨產會今日召開「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美齡樓房地是否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案」聽證會,婦聯會主委雷倩主張,美齡樓不應被黨產會沒收。(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日召開「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美齡樓房地是否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案」聽證會,婦聯會主委雷倩在聽證會上主張,婦聯會現有財產受捐部分非黨產會所稱不當取得財產,捐款給婦聯社福基金會購地及興建美齡樓並無不當,「美齡樓不應被黨產會沒收!」
雷倩談及,她非常遺憾在此報告,因為婦聯會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財產非不當取得,今天聽證會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聽證會,但為了還原真相,將光明正大報告相關情形。她強調,既然婦聯會財產沒有不當取得,就不是以不當財產捐贈購地,也沒有所謂勞軍捐財產變形之理由。
雷倩指出,婦聯會的人事、財務及業務沒受到國民黨控制,黨產會竟然算出婦聯會財產有400多億元,明顯要預留誅連其他單位的伏筆,還有黨產會實質調查報告內容12頁,國民黨如何取得土地占9頁、婦聯社福基金會捐贈買地僅3頁,國民黨今天卻沒有人到場,況且婦聯會社福基金會購地屬於一般買賣,並無涉及不法。
雷倩稱,勞軍捐性質非稅捐,黨產會對勞軍捐款的定調是錯誤,黨產會卻強行認定為「租稅」,更弄錯捐款事實,勞軍捐款具有自發性、自主性的,收繳時是由進出口同業公會委由銀行代收,黨產會卻指稱「由全國銀行依政府指示於進口商結匯時強制徵收」,這是認定事實的錯誤。
「美齡樓不應被黨產會沒收!」雷倩提及,婦聯會現有財產來自固有財源及財產、會費和自辦業務結餘、捐贈及執行業務結餘。勞軍捐是民間愛國敬軍、自動自發的運動,婦聯會受捐部分非黨產會所稱不當取得財產。
雷倩說,婦聯社福基金會由婦聯會捐助成立,辦理社會公益的組織,與婦聯會的創會精神及理念一致,才會置辦共同辦公會所,齊心協力貢獻國家,並無不當。美齡樓為人民財產,受憲法財產權保護,不應被黨產會沒收。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黨產會委員李福鐘表示,今天主要是談美齡樓,不過雷倩主委花很多時間談上位的勞軍捐,但歷史事實是當年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要結匯一定得繳勞軍捐,每進口1美金的貨物,就必須繳交新台幣5角,並非婦聯會聲稱的自由樂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