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司法互助第7國 台灣與貝里斯異地簽署條約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貝里斯駐台大使賀黛安女士(Ambassador Diane Haylock)見證下簽署司法互助條約。(記者吳政峰翻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貝里斯駐台大使賀黛安女士(Ambassador Diane Haylock)見證下簽署司法互助條約。(記者吳政峰翻攝)

2020/09/30 00:0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灣外交處境艱困,但司法互助無國界,法務部日前以異地簽署的方式,與中南美洲友邦貝里斯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日後兩國司法機關不僅可透過視訊訊問證人,還可請求對方法律允許的事項。貝里斯是台灣第七個司法互助締約國,也是第二個以雙方法務部及檢察總部為主管機關的司法條約。

法務部指出,本條約內容包括可透過視訊詢問,或准許請求方人員在證人或被告陳述時在場,依受請求方同意的方式詢問證人,使兩國辦案人員可以組成實質的聯合調查團隊(Joint Investigation Team),以科技方式進行偵查,大幅縮減跨境取證耗費之時間及勞力,提升犯罪偵查效率。

另外,還包括取得證言或供述、提供文書證據、確認關係人之所在及身分、文書送達、確認物之性質及所在、執行搜索及扣押、協助凍結、扣押及執行罰金、其他任何符合該受請求國法律之協助等,都在兩國刑事司法互助範圍內,對於共同打擊犯罪將有莫大助益。

法務部解釋,本次以異地簽署方式,26日先由部長蔡清祥在貝里斯駐台大使賀黛安女士(Ambassador Diane Haylock)見證下,在法務部代表我國簽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貝里斯政府隨後於28日,由外交部Wilfred Elrington部長,在貝里斯市代表貝方,順利完成本條約簽署。

此條約為我國繼與美國、中國大陸、菲律賓、南非、波蘭及諾魯後,簽署的第7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且為法務部去年7月2日與貝里斯政府簽署廉政合作協定後,第二個以雙方法務部及檢察總部為主管機關的司法條約。

法務部表示,本條約歷經1年磋商,在法務部、外交部及我國駐貝里斯大使館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終獲簽署共識。將來條約生效後,我國與貝里斯將可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犯罪防制等程序中,相互提供協助。

貝里斯成為我國第七個司法互助國家。(記者吳政峰翻攝)

貝里斯成為我國第七個司法互助國家。(記者吳政峰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