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全部合憲 民進黨:司法面對轉型正義的新起點
司法院大法官今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否違憲進行解釋,全案包括設黨產會是否違憲等5大爭點,均宣示合憲。(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做出釋字第793號解釋,認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全部合憲。對此,民進黨稍早發出新聞稿表示,大法官的解釋不但讓台灣有機會能以法治方式實現轉型正義,更進一步肯認國家應該要能積極、勇敢面對及處理過往威權體制對於憲政及財產秩序造成的侵害,是司法面對轉型正義的新起點。
民進黨指出,我國在2016年8月三讀通過公布黨產條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也隨之成立,在這4年運作以來,黨產會已作成16個行政處分,認定9個附隨組織,處分金額高達768億元,成果讓國人有目共睹,然而這些成果卻在行政法院訴訟過程中面臨許多阻礙,黨產會所為的追徵、命移轉處分全遭法院停止執行。
民進黨表示,在釋字793號宣告黨產條例合憲性以後,將解決堪稱「台灣民主政治之癌」的不當黨產問題,否則像國民黨坐擁百億資產、「一黨獨富」的情況繼續存在一天,則台灣政黨間公平競爭的機會就不會出現,無助於深化我國的民主政治發展。
民進黨強調,今天大法官解釋宣告了黨產條例的合憲性,除了能讓威權體制早日劃下句點,也是讓司法面對轉型正義的新起點,更將協助台灣社會順利完成政黨、附隨組織不當黨產清理,將該還給人民的全都還給人民,該還給國家的就還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