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逃漏稅捐罪判刑2月確定 黃健庭:選擇放下、往前走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左2)日前捐出三倍券畫面。(資料照,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今天最高法院對黃健庭依違反稅捐稽徵法中逃漏稅捐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確定,貪污罪部分無罪確定。黃健庭透過臉書回應,對判決拖延至今,卻仍被認定幫助企業逃漏稅捐,對他極為不公。司法沒有還他完全的清白,但他選擇放下、往前走。
針對貪污無罪確定,黃健庭說,最高法院的判決清楚說明一件事,那就是他沒有貪污。實際上這件官司延宕了10幾年,查不到任何貪污事實,每一庭都判無罪,本案也早該在2017年檢方第一次不合法上訴時(依速審法規定,上訴條件不成立),最高法院就應予以駁回,平白多走了3年的寃枉路。
他也強調自己沒有收回扣的問題,但媒體長期根據起訴書,以「收回扣」來形容這案件,他苦有起訴書所指的犯罪行為,法官怎可能放過他呢?「收回扣」這個過度簡化又預設立場的說法,對他造成極大傷害,混淆視聽,毀他聲譽,非常不公道,想當然爾,這與政治有關。
他說,企業端如何做帳,他無從干涉起,更從來沒有想幫助他們逃漏稅的企圖。然而主其事的企業主管早獲無罪判決,他仍被認定幫助企業逃漏稅捐,對他極為不公。
黃說,這場官司,光是一審就延滯5年之久,心中冤屈外人無法體會。司法沒有還我完全的清白,但他選擇放下、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