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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趙正宇抗告駁回 確定羈押禁見

立委趙正宇。(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立委趙正宇。(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20/08/13 18:4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涉賄案,查出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陽明山地目變更案」,向殯葬業者索賄千萬,再施壓官員變更地目,聲請羈押禁見。但台北地院依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裁定趙1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提起抗告成功;北院父親節改裁趙羈押禁見。但這次換趙不服,昨提起抗告,高院今駁回抗告,確定羈押禁見2個月。

高院分案後由刑23庭謹股崔玲琦擔任受命法官,與審判長李釱任跟陪席法官組成合議庭,今評議後作出裁定。

北檢本月1日聲押指出,趙正宇與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透過中間人郭克銘,向陽明山殯葬業者收賄,再施壓營建署意圖變更陽明山2萬坪土地地目,檢調上月31日搜索時,在趙家搜獲疑似賄款920萬元現鈔。北院後來僅裁准林羈押禁見,另認為縱使未羈押趙,對後續偵查的妨害也應非鉅大,准趙100萬元交保。

北檢不服北院對趙正宇的裁定結果,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本月7日撤銷發回地院更裁;北院考量趙正宇有鉅額現金交代未明、具影響力、資力,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父親節改裁趙正宇羈押禁見、通信。不過這次換趙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裁定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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