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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收賄案》搜索前走漏風聲 北檢今分案查洩密

北檢今提訊李恆隆(中)。(記者陳慰慈攝)

北檢今提訊李恆隆(中)。(記者陳慰慈攝)

2020/08/10 16:3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行賄案,針對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向立委們行賄,包括立委蘇震清等5人被裁定羈押禁見後,高等法院裁定理由揭露檢調發動搜索前走漏風聲,讓蘇震清、李恆隆得以先串證套招;據悉,北檢今已指派主任檢察官王鑫健,分案查辦洩密。

立委涉賄案爆發至今消息滿天飛,一度引發外界質疑檢調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檢調為預防偵查進度外洩,還召開專案會議,約束辦案人員不得洩漏偵查內容,以防影響後續案情的偵辦。

高院裁定指出,李恆隆疑自不詳管道獲悉檢調已掌握本案,與蘇震清謀議,由蘇震清開立支票給李恆隆,作為雙方主張借貸關係的物證;蘇震清則在檢調執行搜索的前幾日,在辦公室內詢問劉姓助理及辦公室主任余學洋,談論有關收受李恆隆款項的細節。

同涉弊案的立委廖國棟,針對收受裝有現金的黑色手提袋的案情部分,也與同案被告及證人的供述不一;同案被告的立委陳超明,也推稱不知情,全推給辦公室主任所為。

高院認為,蘇震清等人對於案情避重就輕,或稱不知情及相互推諉,又蘇、廖、陳為現任立委,難以排除後續對同案被告及證人的影響。此外,立院即將開議,蘇、廖、陳能否參與法案審議,也與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的判斷無關,認定原裁定無誤,羈押禁見有其必要性並合乎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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