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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府核發大巨蛋建照 議員質疑放水「開全台惡例」

    簡舒培受訪批評,柯市府趁全國關注立法院「趁亂發照」。(資料照)

    簡舒培受訪批評,柯市府趁全國關注立法院「趁亂發照」。(資料照)

    2020/07/17 22:08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建管處今同意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核發建照,但遠雄公司需「申請復工」才算完成程序,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受訪批評,柯市府趁全國關注立法院監委人事案「趁亂發照」,大巨蛋仍未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北市府竟核發建照,痛批北市府先發建照、再附註改善,開全台惡例,不利後續議約,明顯是放水。

    簡舒培表示,全台沒有任何建案可以先發建照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但北市府卻獨厚大巨蛋,議員的質疑就像是狗吠火車,火車來了,被壓在輪子底下的是台北市民,未來萬一出事,柯文哲要拿什麼賠?

    簡舒培說,「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規定,安全梯須有一小時的防火規格,但大巨蛋有四處的安全梯沒達到標準,另外,該規則第127條關係到大巨蛋有沒有辦法辦演唱會,但以體育場所議約金額跟大巨蛋有40%是辦演唱會的情況下議約,所收的議約金額不同,接下來市府要如何和遠雄議約?

    台北市建管處說明,建管處在核准大巨蛋建造執照第三次變更設計後,遠雄公司仍須依據核准的變更設計圖說,提具復工計畫及結構安全鑑定報告「申請復工」,經簽核後才能復工。

    針對外界質疑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建管處表示,依內政部函釋,大巨蛋變更設計申請用途為體育館,無第127條適用,但建管處在變更設計核准時,註記若大巨蛋作演唱會使用,每次都需提出申請,送台建中心性能審查,通過才能開演唱會,至於不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部分,仍呼籲遠雄公司,應儘速依法修正圖說內容送審。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第三次建照變更後,遠雄會在最快時間申請復工許可,同時準備人、機、物料,待許可核准後,依照工項依序進場施作,至於關於外界關心的建築技術規則,後續會再申請變更,核准後依照規則按圖施作,接續會針對投資營運企劃書進行修訂,修正過程與市府共同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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