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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糾正「假承攬真僱傭」 法務部:請矯正署改進

監委王幼玲(左)、王美玉(右)。(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監委王幼玲(左)、王美玉(右)。(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2020/07/16 22:4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調查發現,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監所自去年年中起,陸續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心理及社工等專業人力,契約內容涉「假承攬真僱傭」,對這些人的勞動權益保障不足,導致招募與留任困難,影響受刑人輔導工作推展,提案通過糾正法務部。法務部表示,收到正式調查報告後,將促請矯正署持續研議改進。

法務部指出,尊重監察院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法務部向來重視矯正機關依法進用心理及社工等專業人力,並參與跨部會議討論,期能更有效發揮教化輔導收容人的功能,並兼顧該等專業人員的權益保障,收到監察院正式調查報告,將促請矯正署持續研議改進。

監委指出,去年起,矯正署以勞務承攬方式,由機構或自然人承攬辦理心理及社工專業人員進用案,到了今年,只有62%的心理人員及50%的社工人員留任,勞務承攬人力無法久任,影響和收容人建立個別化和深入的專業關係,不易和其他監所工作團隊建立良好信任的合作。

監委指出,承攬人員並非監所成員,監所並無指揮監督權責,但契約要求,派駐承攬人員要全職8小時,配合機關的上下班時間,還要應機關要求加班、受訓及出差,或臨時分派工作任務,明顯已有指揮監督的關係,卻以勞務承攬方式迴避雇主責任,甚至有承攬人發生被性騷擾,卻申訴無門的事件;契約條款涉有「假承攬真僱傭」疑慮,矯正署應通盤檢討,研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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