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 法務部啟動修法送政院審議
大法官上月29日對通姦除罪釋憲案做出第791號解釋,且打破慣例,首度在憲法法庭由大法官會議主席、司法院長許宗力宣示釋憲文。(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大法官上月29日做出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違反比例及平等原則,有違憲法保障的性自主權,兩法即日起失效。主管刑法的法務部隨即啟動修法模式,刪除刑法第239條及第245條部分文字,草案已於10日送請行政院審議。
大法官宣告通姦罪「整條違憲」,故法務部直接從刑法中刪除該條文,終結85年來的通姦刑罰。至於第245條,則因條文寫到「第238條、第239條之罪及第240條第2項之罪,須告訴乃論。第239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牽扯到第239條,所以也要一併刪除有關第239條的文字。
法務部指出,草案已於10日送請行政院審議,至於何時送交立法院審查,尊重政院的職權。
另外,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也被宣告違憲,主管刑訴法的司法院表示,法條已失效,即日起不得再用,惟形式上仍需透過修法刪除,只是無急迫性,所以目前沒有設定草案送請立法院的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