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控屏東高工強占民地 教部、校方皆說「依法行政」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召開記者會,指出接獲陳姓民眾陳情,祖先捐地協助屏東高工建校,然而校方擴建卻將陳家祖厝變更地目為「機關用地」,並向陳家展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陳情人今在記者會上下跪陳情;出席記者會的教育部官員與屏東高工校長鄒春選皆表示,由於法院已經作出判決,因此必須依法行政。
陳椒華今偕同無黨籍屏東縣議員蔣月惠、陳情人陳鵬弘與家人一同召開「譴責屏東高工接受捐地又強占民地」記者會;陳椒華指出,陳情人的祖父於1953年捐贈2.6267公頃土地及金錢協助屏東高工建校,並積極募捐協助校舍興建,陳姓家族長輩在1970年代亦以低於市值的價格賣地給校方,校方亦曾立碑感念善行。陳椒華指出,校方卻以擴校為由,卻將陳家祖厝變更地目為「機關用地」、要求拆屋還地。
陳鵬弘指出,當年強制徵收期間家族到處陳情,在1994年原先經由省議員所主持的協調會達成「以地換地」的承諾,然而原先承諾給與陳家人的土地卻出現問題,但陳家祖厝卻已過戶至屏東高工名下,並自1994年開始向陳家展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
陳鵬弘表示,官司纏訟多年,然而最後卻遭最高法院裁決抗告駁回,屏東地院於今年5月20日寄出進民執巳字第109司執19730號債務人陳王孟淑遷讓屏東市建國路23號地上房屋強制執行,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要求陳家在7月1日前拆屋還地;語氣講到激動處,陳鵬弘與母親向到場的教育部官員下跪陳情,陳母甚至以死相逼。
屏東高工校長鄒春選表示,官司自1995年至今,他是現任校長必須「概括承受」,但由於目前法院已經判決,學校是管理使用單位,必須依法行政,沒有權力作出暫緩拆遷的決定;教育部代表亦表達,屏東高工必須尊重司法判決結果進行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