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發布緊急命令 即日起停發觀光簽證
泰國自3月26日起全境發布全國緊急命令,泰國代表處今天公告,即(31)日起暫停核發觀光簽證,直至新公告實施為止。(取自泰國代表處臉書)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泰國自3月26日起全境發布全國緊急命令,泰國代表處今天公告,即(31)日起暫停核發觀光簽證,直至新公告實施為止。泰國代表處也說明5種例外情況,例如外交人員、交通工具駕駛者或持工作許可證之人員,符合相關規定仍將核發簽證。
泰國代表處公告說明停發簽證一事,泰國簽證中心也公告即起暫停受理觀光簽證。代表處並表示,仍將針對下列狀況核發簽證:
1. 由泰國總理指示依照所需狀況或例外之個案或經由泰國外交部常務次長核准者。
2. 交通工具駕駛者或交通工具值勤人員且因任務所需人境泰國國境並詳細規劃離境日期者。
3. 交通工具駕駛者或交通工具值勤人員其因執勤所需依照班表排程進入泰國國境並詳細規劃離境之排程者。
4. 外交人員、領事事務人員、國際機構或外國派駐泰國執行公務之相關人員,及泰國外交部依照需求核准之人員及其眷屬。此人員必須持有泰國外交部核准函始得入境泰國。
5. 持有工作許可證之非泰籍人士或取得泰國政府部門核准在泰國境内工作者。
泰國代表處強調,上述第4及第5項者必須出示醫師開立的適航證明(fit to fly health certificate),以表適合航空飛行,該證明文件須經檢查認證或為行前72小時內開立之適航證、並遵循泰國防疫制度所有規範。
此外,代表處表示,泰國移民官依照移民法有權拒絕非泰國籍人士確診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武漢肺炎)或拒絕接受檢疫者進入泰國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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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自3月26日起全境發布全國緊急命令,泰國代表處今天公告,即(31)日起暫停核發觀光簽證,直至新公告實施為止。(取自泰國簽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