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合憲? 大法官明言詞辯論
大法官將於明在憲法法庭就通姦是否合憲進行言詞辯論。(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通姦除罪化一直以來都引發正反意見不同兩方的論戰,苗栗地院簡易庭等法官日前審理一起外遇通姦案,認為通姦以刑法論責,恐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將於明天上午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邀請聲請人、相關機關、鑑定人及法庭之友出庭表示意見。
本案言詞辯論爭點,分為兩大項目:
一、刑法第239條部分:
(一)刑法第239條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
(二)刑法第239條處罰婚外性行為之手段,是否有助於所揭目的之達成?手段與目的間是否存有一定關聯性?
(三)釋字第554號解釋有無變更解釋之必要?
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部分(家庭和諧條款,可單獨對配偶撤告):
(一)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
(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之手段,是否有助於所揭目的之達成?手段與目的間是否存有一定關聯性?
本次言詞辯論,司法院將在司法大廈1樓多媒體簡報室設延伸法庭,同步傳輸憲法法庭開庭實況影音,供民眾旁聽;法庭活動的影音也將同步在司法院及大法官網站直播,辯論期日終結後,影音檔案將存置在司法院網站「司法影音專區」,供民眾下載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