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備金補助元宵攻炮城被監委糾正 後龍鎮長澄清
後龍慈雲宮攻炮城元宵慶典為縣內無形文化資產,每年公所皆會補助盛大舉辦。(資料照,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監察院日前針對部分地方政府疑規避預算程序而不當動支第二預備金,用予補助民間團體活動,要求行政院督促糾正;而苗栗縣後龍鎮公所因補助元霄節「攻炮城」活動而被點名,後龍鎮長朱秋隆表示,除上任首年因預算由前朝編列,當時因無相關經費補助才動支二備金,2016年至今則完全由公所自編預算補助。
監察委員趙永清調查指出,二備金動支條件為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或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或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但有地方政府不當使用於補助民間活動,包括後龍鎮公所從2013至2017年補助宮廟慶元宵民俗活動。
後龍鎮長朱秋隆解釋,2014年底上任時隔年預算已由前朝編列完成,因此2015年的後龍元宵攻炮城活動確實動支6萬元二備金補助主辦的慈雲宮,但事後便受審計室糾正,故從2016年起至今年完全由公所爭取補助、自編預算補助,並非監委所稱至2017年仍動用二備金。
朱秋隆說,慈雲宮攻炮城元宵慶典傳承至今已200多年,2009年獲登錄為苗栗縣無形文化資產,不僅為台灣少見的傳統民俗,更是後龍鎮民共同的歷史記憶,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意涵,公所有義務保存延續。
朱秋隆強調,自2016年起皆由公所編列預算,每年補助7萬元辦理攻炮城系列活動,近年也爭取台灣電力公司的地方回饋經費協助,今年苗栗縣政府也有補助約10萬元,此期間未曾再動支二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