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出國措施有法源? 邱顯智:法源依據不明確
立法院院會,行政院長蘇貞昌(右)與衛福部長陳時中(左)備詢。(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擴散世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宣布,全國高中以下的師生停止出國,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早指出有法源依據;立院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利用防疫條例第7條作為法源依據非常的不明確,也違反憲法的明確性,行政院應訂出最基本的法規命令送立院審查,時力也會推動防疫條例修法,讓法規更為明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宣布,鑑於近日境外移入的確診案例暴增,經過行政院各部會討論後,決定全國高中以下的師生停止出國,到本學期上課日結束為止,也引發各界對於此限制的法源依據質疑。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早接受媒體受訪指出,禁出國的法源依據是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以及「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基於防疫需要,可以有種種作為。
立院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今天在黨團會議記者會受訪表示,3月初特別條例黨團協商時就有針對此點提出疑義,透過大法官釋字443號690號兩個解釋,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利,也就是限制人民的遷徙自由與人身自由都需要有非常嚴格的法律規範,因此若以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第7條作為依據,由於法源規範非常的不明確,在授權的明確性與法律的明確性有很大的疑義。
邱顯智說,近代法治國家的要求就是國家行為要有可預測性,如果規範不明確,受規範的一般人也無法理解,甚至未來也無法經司法所加以確認,當然會違反憲法上的法治國原則,因此較妥當的做法應是行政院來訂定比較具體的法規命令來送立法院審查,讓所規制的對象(如醫事人員與學生)的範圍與目的、行為可以確定下來,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未來時力也會推動防疫條例第7條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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