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林淑芬批張景森「免受立院監督的大政委很爽吧」
「國土計畫法」修法引發外界爭議,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昨日發文表示,「國土計畫法」不修不行啊,否則它將是個災難。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日在臉書痛批,「先把國家重大建設談清楚,再來告訴我憑什麼為它開後門」、「有權又免受立院監督的大政委很爽吧!」(記者陳鈺馥翻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國土計畫法」修法引發外界爭議,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昨日發文表示,「國土計畫法」不修不行啊,否則它將是個災難。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日在臉書痛批,「先把國家重大建設談清楚,再來告訴我憑什麼為它開後門」、「有權又免受立院監督的大政委很爽吧!」
張景森昨日指出,現行國土計畫法最嚴重問題是「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不修法不行,否則它將是個災難。政府提出合理法律修正,是避免國土計畫法的良意變成災難。
張景森提及,國土計畫是好事,但是規劃不當就是災難,規劃不佳又不准及時檢討,那就是大災難。經過3年多的實際推動,發現國土計畫法不修不行,所以民進黨政府負責任的發動修法。
不過,黨內立委林淑芬表示,對於「縣市政府」需於全國國土計畫實施後2年提出縣市國土計畫,也就是法律通過後近5年時間,亦即2015年12月至2020年5月。若地方政府仍然準備不及要延期,她沒有意見,但總不能「無限延期」吧。
林淑芬質疑,內政部研議結果也只是希望延一年,到了政委張景森手上,版本變成一個沒有明訂期限,空白授權的法條,「這樣不是架空『國土計畫法』,什麼才是架空?」
林淑芬批評,「張大政委張冠李戴的說,『國土計畫法』逼得人民被迫變成罪犯,因為台灣最多最大的犯法案件就是「違反土地使用規定」。請問張大政委,延長縣市政府提出縣市國土計畫, 就不會有人民違反「土地使用規定」了嗎?「國家重大建設」可以不受限中央10年、地方5年的國土計畫檢討變更規定,這跟人民使用土地有什麼關係?
林淑芬直斥,政府自己要圈地、要開發,不用把人民拿出來當擋箭牌!因為在這些「重大建設」之下,受害的常常就是第一線的在地人民與破碎的環境。
她質問,「請告訴我,重大建設為什麼可以不用走這套制度?請告訴我,重大建設具體內涵是什麼?滿足重大建設的要件是什麼?投資多少金額以上?帶來多少就業機會?增加多少GDP?」一個連定義都沒有的重大建設,為什麼可以耍特權超車走捷徑,卻又不告訴大家車上到底載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