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房地被國民黨偷拆淪黨產 學者批逾越法治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副教授辛年豐今日出席崇聖大樓坐落基地追徵案聽證會,他質疑,台北市政府在1983年辦理出售給國民黨,是否講得出正當理由?相較一般民眾,當時執政黨受到更優渥的待遇。(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日上午召開「崇聖大樓坐落基地」是否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並已移轉他人所有之追徵案聽證會。黨產會強調,國民黨非法「借用」台北市政府房地,逕將市有房屋偷拆改建,作為台北市黨部使用,該案不符合讓售規定,國民黨卻能以優先承租資格購得;對此,學者批評,逾越正常民主法治國家的常軌。
黨產會調查發現,位於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的崇聖大樓,最早所有權人為台北市政府,1961年國民黨「借用」該地及建物,隔年在未告知市府情況下,偷拆地上物市有房屋,改建大樓當作台北市黨部。
到了1963年,國民黨台北市委員會發文給市府財政局要辦理「續借」,時任台北市長周百鍊在簽呈批示「可」,但對市有房屋被黨亂拆,僅附註「原有房屋是否已報廢請注意」。
受邀出席的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副教授辛年豐表示,政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方式取得財產,該案國民黨在1962年拆除268建物地上物是否有法律依據?台北市政府看起來當時沒有態度,值得注意拆除是否逾越當初借用目的。
辛年豐質疑,台北市政府在1983年辦理出售給國民黨,是否講得出正當理由?相較一般民眾,當時執政黨是否受到更優渥的待遇購得,此一發展逾越了正常民主法治國家的常軌。
黨產會公布崇聖大樓坐落土地當年出售給國民黨的相關檔案,當時公部門明白指出,不符上述讓售之規定。(記者陳鈺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