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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政院暴力驅離判賠 律師團:判決認證國家暴力

324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判賠110萬,律師尤伯祥(右二)、前立委周倪安(右三)、受害者鄭運陽(左二)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324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判賠110萬,律師尤伯祥(右二)、前立委周倪安(右三)、受害者鄭運陽(左二)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2019/10/30 18:1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有學生發動的「323佔領行政院」行動,隔天卻遭警方強制驅離,台北地院今判台北市府、台北市警局應連帶賠償14人共110萬元。義務律師團代表尤伯祥表示,今天的判決認證了當天有國家暴力存在,對比現在的香港格外有意義。

尤伯祥表示,324事件發生到現在已經5年多,仍有許多當事人在追求正義的路上奔波,無論如何這個判決已認證了當天有國家暴力存在;人民上街頭表達對政策的意見,是人權的行使,也是民主最重要的基石,不應該有任何顧慮,或擔憂自己的人身安全。

尤伯祥強調,國家不應該用任何不法暴力,讓人民處於恐懼之下,因而不敢上街,對比於今天的香港,上街頭可能「被失蹤」,這個判決格外有意義,法官有勇氣做勝訴判決,律師團對此感到佩服,希望324事件不會再發生,公民能上街捍衛民主自由,是台灣安全最後的保障。

受害人之一前台聯立委周倪安則說,當時的情景在受害人心中仍歷歷在目,警察用刀利、尖銳的欄杆包圍人民是不對的,今天的判決只是遲來的轉型正義,希望國家可以此事件作借鏡,讓台灣執法上可以更加進步,司法改革也可以更有效率,並讓人民看見。

受害人鄭運陽也表示,政府是人民公僕,當人民有訴求,政府理應接受,張慶忠30秒事件就是緊急狀況,不應該藉口「下班時間」來阻止人民訴求,總統、行政院長不出面主持公道,反而指示員警驅離,導致後續流血衝突,實在是不應該;對於今天的判決,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受害人李孟融則說,如何讓年輕人相信台灣、相信政府能做出對的選擇,今天是很重要的里程碑,歷經5年時間,也讓我們慢慢相信台灣司法還是有些改變,台灣是亞洲自由民主非常重要的地方,大家要珍惜這裡。

324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判賠110萬,受害者李孟融(左)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324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判賠110萬,受害者李孟融(左)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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