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審?港府未堅持「屬地主義」 自我閹割早有先例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彭博)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香港男子陳同佳來台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近日傳出陳同佳有意自行來台投案,我法務部認為應以「港人港審」為優先原則,奉勸香港不要輕易放棄司法管轄權;事實上,香港政府自我閹割、放棄司法管轄權,早有先例,當香港人在香港殺人、逃至中國被逮時,港府就沒有堅持此次陳同佳案所主張的「屬地主義」,任由中國法院審判、執行死刑。
最知名案例首推張子強案,他在1996年綁架香港首富李嘉誠的兒子李澤鉅,成功勒贖10.28億元港幣,寫下勒贖金額的金氏世界紀錄,隔年又綁架香港次富郭炳湘,得款6億港元,1998年潛逃中國被捕,被廣東省法院判處死刑,同年12月執行槍決。
張子強落網後曾求助香港政府,主張他是香港居民,犯案地點在香港,要求引渡回香港受審,但香港政府拒絕他的請求,理由是他曾在中國犯案,所以中國也享有司法管轄權。
中國廣東省二審判決指出,本案部分犯行雖是在香港實施,但組織、策劃等準備工作發生在中國,作案工具也是從中國走私運到香港,因此中國享有管轄權。這段話對照今日港府以屬地原則為由,放棄追訴陳同佳殺人罪的說詞,更顯諷刺。
1998年「德福花園五屍命案」,5名女子在神壇喝了摻有劇毒氰化鈉的符水暴斃,神壇主人李育輝謀財害命得款130萬港元,逃至中國湖北落網。香港警方完成偵查,送交湖北法院審理,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此案也引發港人批評港府自我閹割、棄守司法管轄權的聲浪。
另一例是2002年「陸羽茶室槍殺案」,香港富商林漢烈在香港中環陸羽茶室被職業殺手近距離一槍爆頭身亡,主謀、前藝人楊家安與殺手楊文在中國深圳被捕,同樣未遣送回香港受審,港府再次不向「祖國」堅持屬地主義,任由深圳法院判處楊文死刑、楊家安無期徒刑,都在中國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