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不適用勞基法?韓國瑜顧問團主張另訂「新法」
外送員問題,韓國瑜國政顧問團建議另訂新法處理。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多起外送員交通事故引發各界議論。韓國瑜國政顧問團認為,政府保障從業人員同時,也應用鼓勵角度看待新產業,為維護工作者基本權益,顧問團主張在既有的勞基法外制訂「自由工作者權益保障法」(名稱暫定)。
顧問團說明,數位時代利用平台媒合各種服務案例會越來越多,政府保障從業人員同時,也應用鼓勵角度看待新產業,尤其是年輕人在數位時代追求獨立、自由而彈性的工作型態,已是不可擋趨勢,就像是 Uber 駕駛或自雇程式設計師、APP開發者一樣,未來將會有更多年輕世代,擁抱這些更自由也更有彈性的工作型態。
如此,就不適宜再以傳統、過度簡化的雇傭工作模式來規範。
所以國政顧問團主張,在既有勞基法外制訂「自由工作者權益保障法」(名稱暫訂),面對數位時代新經濟的型態,新法要涵蓋:
一、 落實工作者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就業等相關保險。
二、 保障工作者團結權,並強化其與經營業者的協商制度,以爭取更好工作條件與環境。
三、 新產業的業者有責任過濾工作者提供的服務品質,以保障消費者。
四、 新產業業者的商業創意與模式彈性要充分尊重,政府法規不要抹殺外送平台的彈性與效率。
五、 新產業製造的負面效果,也就是外部社會成本(如交通事故)要善加控制。
顧問團強調,充分體會新經濟來勢洶洶,政府須勇於用新的開放態度來面對,制訂必要新法律,而不是找舊法律削足適履,這樣一方面可保障從業人員福利與安全,二方面讓新產業能成長茁壯,三方面則是整個社會享受到的好處遠高於壞處,創造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