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籲台灣修難民法 李俊俋:難民定義、國籍難釐清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投書媒體,呼籲台灣政府修訂「難民法」,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指出,「難民的定義、國籍尚未釐清,未解決前先以個案處理」。(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1)投書媒體,呼籲台灣政府修訂「難民法」,行政院長蘇貞昌已回應「我們有相關法可以運作」,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也指出,「難民的定義、國籍尚未釐清,未解決前先以個案處理」。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反送中運動昨(31)日爆發嚴重衝突,黃之鋒今向媒體投書希望台灣修訂「難民法」,李俊俋指出,「過去難民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初審,是在完全沒有討論下被送出委員會,這樣的初審通過是有問題的」;李表示,「難民法過去都跟國籍法一起討論,光是難民的定義、人數都還需要釐清」。
此外,李俊俋強調,「國籍法過去規定,難民要放棄原來的國籍,過去碰到的問題,都是圖博(西藏)人無法放棄國籍的問題,關於香港社運人士,政府過去都是比照圖博人士,以個案處理」;他還表示,「香港根據港澳條例、憲法等,香港要怎麼定義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還會碰到香港的國籍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問題,尚未解決前則是先用個案處理」。
目前難民法的立法進度,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於2016年初審通過《難民法草案》,明定對於因戰爭、天災或受政治迫害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得申請難民認定;此外,立法院院會於6月時已通過「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聲援香港人民民主自由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