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性騷擾案不起訴 賴佳微:將收集新事證
台中市議員賴佳微控告議員羅廷瑋性騷擾,以不起訴結案,她表示,會繼續收集新事證。(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賴佳微與國民黨議員羅廷瑋4月在議會質詢時發生推擠,賴佳微指羅下半身都緊貼著她,而對羅控告性騷擾罪,檢察官日前以證據不足結案。賴佳微今日表示,羅廷瑋堅持沒有碰到她,這是在說謊,她會再收集新事證。
市議會4月24日大會上,民進黨與國民黨議員為了表達訴求,在市長盧秀燕答詢時,各自拿著看板包圍盧秀燕,議員擠在一起,場面混亂。當時賴佳微與羅廷瑋站在盧秀燕後方,賴佳微表示,她好幾次提醒羅不要碰她,但羅還是下半身緊貼著她,她要求羅公開道歉,羅卻不認為有錯,她才提告。
賴佳微說,她提供影片、照片當證據,但沒有正面拍到羅廷瑋貼著她,日前收到不起訴書,檢察官以證據不足為由結案,檢察官認為羅的上半身和她分開,下半身不動,難認定有性騷擾。
賴佳微也說,羅廷瑋在庭上堅持沒有碰到她,這是在說謊,且在事發後,羅廷瑋還以語言和行動刺激她,她將收集新事證,未來再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