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園BOT案缺失 監院糾正南投縣政府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左)、高涌誠(右)。(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南投縣政府辦理「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高涌誠調查發現,縣府在辦理該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未審慎評估對原住民族文化可能造成的影響,且未確實審查環評書件,確有疏失;監察院今通過2名監委的提案報告,提案糾正南投縣政府。
據縣府資料,孔雀園BOT案基地面積約1.6公頃,廠商得標後,擁有50年經營權,規劃一般旅館等級以上的規格,房間數不得少於200間,投資金額不得低於10億元,且開發前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2016年縣府辦理招標後,由「孔雀園觀光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然而,邵族一直以孔雀園為其傳統領域,去年6月縣府通過該案環評後,邵族民眾無法認同,提出訴願。環保署審查後,認為縣府在去年6月12日召開環評會前一天,原民會已公告孔雀園屬邵族傳統領域,須獲得絕大多數邵族民眾支持才能開發,縣府審查結論屬違法,予以撤銷並要求該案須重新進行環評審查。
監委表示,縣府在辦理該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未審慎評估對周遭環境的原住民文化可能造成的影響,且「邵族傳統領域範圍」與「邵族文化傳承及發展實施計畫」二者有別,及該案回饋措施也未符「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縣府未確實審查環評書件且刻意混淆誤導,確有疏失。
監委強調,除糾正事項之外,調查報告另指出其他缺失,分別請原民會及環保署檢討改善與妥處;包括原民會於去年6月公告邵族傳統領域範圍,但劃設作業程序與「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規定程序有所瑕疵,也與劃設辦法規定不合,並經行政院於1月以訴願決定撤銷,原民會應儘速補正程序。
此外,孔雀園BOT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及監督主管機關,依規定已移轉管轄權至環保署,本案仍於行政救濟階段,且涉及邵族傳統領域公告疑義,但因管轄權已移轉,應切實要求開發單位依法令規定辦理,或審慎評估本案對原住民文化可能造成的影響,避免再生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