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S-70C直升機發動機性能提升 被美商3度延宕
審計部報告指出,我國海軍反潛航空大隊的9架S-70C(M)-1直升機裝備老舊,海軍因此建案辦理性能提升,但承攬原廠賽考斯基3度展延執行期程,也導致預算金額由7億8426萬餘元調整為8億3399萬餘元。圖為S-70C反潛直升機。(資料照)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海軍主力反潛旋翼機「S-70C」直升機,由於機齡逐漸老舊,因此海軍在102年至104年辦理性能提升案,但審計部昨發布的去年度決算報告內容指出,該案因美商賽考斯基遲未取得美國政府技術輸出許可、承商構改技術文件、備料進度延宕等,3度展延執行期程至109年度,已未能達成契約所定在107年度完成提升該型機飛安計畫目標。
審計部報告指出,由於我國海軍反潛航空大隊的9架S-70C(M)-1直升機裝備老舊,海軍因此建案辦理性能提升,原計畫在102年至104年,將既有發動機提升為數位式發動機。但不僅承攬原廠賽考斯基3度展延執行期程,也導致預算金額由7億8426萬餘元調整為8億3399萬餘元。
該報告指出,該機種驗收作業未臻周妥,是由於「S-70C型機發動機及緊急逃生照明系統等2項性能提升」,由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採限制性招標方式,和美國賽考斯基議價採購,原在104年7月簽約,契約金約2650萬美元,但賽廠所提契約內容,和我國核定採購計畫與附加條款不符,除主項量自八項變四項,罰則由逾期每日課簽約金千分之一、上限20%。最終交貨期程,也自簽約後780日變成900日。
報告指出,雖海軍反潛航空大隊已採購主項量內容相符,以及該型機發動機過於老舊影響飛安,逕請駐美軍事代表團辦理議價簽約,但與國軍採購作業規定,報請國防部修訂採購計畫不符。
該報告點出,由於賽廠技術輸出許可申請進度、備料時程都延遲,第一批6具發動機性能提升超過450日未全數完成,契約規範的工作項目皆超過交貨期限,但也僅能依照契約規定的罰款處置,預計明(109)年度能完成,也因此未能依契約所訂的107年完成提升飛行安全計畫目標。
此外,該報告也質疑,契約內有規範,每一具升級發動機需要原廠GE公司的認證,證明有通過所有測試要求與符合最小馬力需求。雖賽廠委託長榮航太科技公司執行發動機提升作業,雖判定驗收合格,但也未經過原廠認證,盼軍方依契約規範妥適處理。
對此,軍方回應審計部表示,除以核予海軍反潛航空大隊飛修官、前修護科長申誡處分,並加強教育訓練,確依規定辦理採購作業,及海軍依「國軍武器裝備獲得建案作業規定」的結案報告格式,撰擬分年結案報告,俾有效管理及經驗傳承,避免錯誤再生。
國防部也回應,國防部將於年度採購業務督(輔)導時機查察辦理情形,確保各項作業符合規定。至於驗收作業部份,海軍洽請塞廠提供GE公司的發動機認證,塞廠於今年5月信函說明,GE公司授權長榮公司執行發動機提升及核發適航認證,並修約將GE公司及長榮公司並列執行契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