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透明!翁啟惠懲戒再審案 公懲會也要公開審理
翁啟惠再審案將定公懲法庭第一庭審理。(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公懲會4月3日認定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有財產申報不實等違失,判申誡處分,但翁啟惠認為財產申報不實部分已獲得訴願決定撤銷,公懲會的判決有誤,日前提起再審,公懲會3日決議比照台大校長管中閔的懲戒案,公開4日的再審庭,延續公懲法庭的透明化。
公懲會近日揭示公開透明的意味濃厚,繼2日打破傳統,破天荒主動公開審理管中閔的懲戒案後,3日再決議繼續維持透明制度,公開翁啟惠的再審庭,頗有宣示未來都將公開審理社會矚目案件的意味。
再審案定4日早上10點,承審合議庭與管案相同,都是第一庭,成員有公懲會委員長兼審判長石木欽、廖宏明、吳景源、張清埤、黃梅月,訂於司法院三樓的公懲法庭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