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北市敬老金案送二讀 時力批蠻橫
時代力量黨團強調,反對沒有排富條款的普發重陽敬老金,以及反對沒事先籌妥經費或規定相對收入來源,導致財政負擔增加的違法自治條例。(圖由時代力量提供)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砍重陽敬老禮金,國民黨議員提「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並於今天通過議會法規會,預計下週三進行二讀會。但時代力量台北市議會黨團議員林穎孟、林亮君、黃郁芬聲明,不滿草案強行送出委員會,有高度違法之虞,對此蠻橫行徑,表達遺憾及嚴正抗議!
時代力量黨團指,自國民黨團提出沒有排富條款及財源規劃評估的草案,時代力量即抱持反對之立場,因「地方制度法」第72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8-1條、「財政紀律法」第5條均指,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新訂或修正自治法規,如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規劃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先籌妥經費或於法規內規定相對收入來源。
時代力量表示,法規委員會經3次會議,曾一度有多數共識應當排富且法條明定財源,但國民黨團在3分鐘休息時間過後,決定以人數優勢,無視中央法律規定,以列席議員仍可在議會發言為由,強行排除其他修正議案,將國民黨團版本有違法之虞之自治條例送交大會表決,完全喪失委員會以法論法審議之功能,時代力量將於二讀時持續強烈反對。
她們表態,反對沒有排富條款的普發重陽敬老金、反對沒有事先事先籌妥經費或於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而增加財政負擔的違法自治條例、長者福利應從完善照顧服務之軟硬體層面加強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