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鎮代張秀桃1票之差落選驗票倒贏3票逆轉勝
新竹縣新埔鎮女鎮代張秀桃提當選無效訴訟後,經地院驗票後逆轉勝出。(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去年新竹縣新埔鎮舉辦九合一選舉時,第一選區的鎮代候選人張秀桃以一票之差輸給姜鳳秋,張女不服向新竹地院提起姜鳳秋的當選無效之訴,法官勘驗選票時發現選務人員認定有誤,導致二人實質票數發生差異,最後張女倒贏三票,最後判決姜女當選無效。
然而法官特別強調,本案是因選務人員就十張爭議票其中部分認定有誤,致姜女實質得票數與公告得票數發生差異,並非姜女個人於選舉有何違失或不法,且其實質上亦獲諸多選民支持認同,與張女相差無幾,特予指明。
張秀桃指控,她是新埔第一選區7號候選人、姜鳳秋為5號候選人,去年11月24日選舉她得804票、姜女805票。
新竹地院3月6日準備程序勘驗選票後,發現共有十張爭議票,結果張女得票數應加計1票,姜女得票數應加計1票、減計4票。
此外,法官在勘驗選票時,自第188號投開票所無效票袋取出的選票,其中1張選舉章印文蓋在5號候選人格內,屬於姜女的有效票;另有1張選舉章印文蓋在7號候選人格內,屬於張女的有效票,故雙方得票數都應再加計1票。
最終法官認定張女實質得票數應為806票(804+1+1=806),姜女實質得票數應為803票(805+1-4+1=803),因此判決姜女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