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詐騙犯遭捷克法院裁定送到中國 外交部積極爭取回台調查
捷克高等法院採信中國保證,裁定同意中國政府引渡4名台籍詐騙犯的要求。外交部今天對此表示,我駐處正和捷克相關單位密切聯繫,確保國人基本權益外,也盼爭取國人回台受審。(資料照)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捷克高等法院採信中國保證,裁定同意中國政府引渡4名台籍詐騙犯的要求。外交部今天對此表示,我駐處正和捷克相關單位密切聯繫,確保國人基本權益外,也盼爭取國人回台受審。
捷克媒體Denik N昨(27)報導,捷克警方根據中國通緝令,去年1月逮捕8名涉嫌利用網路電話向中國人詐騙的嫌犯,詐騙金額高達100萬歐元(約新台幣3500萬元)。
中國政府後向捷克法院提出引渡中國要求,布拉格高等法院日前決定採信中方「公平審判」和「不判死刑」的保證,裁定將其中4名嫌犯遣送到中國;台嫌律師李威(Jan Levy)不服判決,將提出違憲審查。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今天在例會中回應,我駐捷克代表處對此案已有掌握,我方和捷克相關單位正密切聯繫、確認,盡全力希望爭取國人回到台灣來,同時也確保國人基本權益,包括行使領事探視權和法律諮詢、生活基本照護、確保受到公平對待等行政協助事項,也都會做。至於具體有關遣送事項,我方會再繼續和捷克政府爭取,希望達成爭取國人回台受審的目標。
我駐捷克代表處呼籲捷克司法部,注意中國政府長期忽視人權的事實,依國籍管轄原則和當事人意願,將這些涉案的台灣人遣返台灣接受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