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通過同性可結婚 嘉縣1對預約5月24日登記
同婚法三讀之後,嘉義縣已經有一對愛侶預定在5月24日循專法結婚。(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陳璟民/嘉義報導〕行政院所提「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今天稍早經立法院三讀逐條表決,通過微調文字的關鍵條文第4條,為「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象徵我國人權保障邁進一大步,嘉義縣1對既有同性伴侶註記的女同志,月前預約依釋憲意旨於5月24日比照民法辦理同性結婚登記,如今將循專法處理。
縣府民政處長楊健人受訪表示,縣轄4大戶政事務所都將依法、平常心受理當事人申請,尊重其意願並配合其需求協助完成登記手續及給予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