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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藍委嗆「公投高於釋憲」 網轟:這種立委都能選上

賴士葆表示,「釋憲先發生,公投後發生,大家都知道,法律是後優於前,所以要尊重最新的結果!」(資料照)

賴士葆表示,「釋憲先發生,公投後發生,大家都知道,法律是後優於前,所以要尊重最新的結果!」(資料照)

2019/05/03 23: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反同反到不顧法律常識?國人關心的婚姻平權修法在昨(2)日進入黨團協商,不料在協商過程中,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竟說,公投是700萬人的意見,釋憲是10個大法官的意見,「哪個比較重要?」對此,網友紛紛怒轟,「這種人也能選上立委」?

時代力量昨天在臉書發文,貼出賴士葆協商過程中的發言影片,只見賴他在會中說,「釋憲先發生,公投後發生,大家都知道,法律是後優於前,所以要尊重最新的結果!」、「公投是7百多萬人的意見,釋憲是10個人的意見,哪個比較重要?」

對此,時力怒轟,「釋憲位階等同憲法,當然高於公投!沒想到這種毫無法律常識的荒謬言論,竟然是從立法委員的口中說出!」時力說,賴士葆扭曲法制,為的就是要護航反同版本充滿歧視的法案。政院版的「748號施行法」已經是符合公投結論的版本了,反同方的「第十二案施行法」並不符合釋憲文要求的「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這樣不平等的法案,怎麼會有資格併案協商?

對此,網友紛紛怒轟,「這種立委要從這世代下架!」、「這個月要報稅,你的納稅錢就是拿來養這種北七」、「那我們來公投決定立法委員的薪水」、「不覺得很勵志嗎?沒有法律常識都可以當立委」、「我從小是文山區長大的,我跪著跟大家說對不起,我也不知道這種東西到底為什麼每次都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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