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臨櫃刷卡付罰單 10月前手續費由銀行吸收
針對公務機關行動支付及刷卡手續費事宜,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日表示,今年10月以前,民眾至公務機關臨櫃,以信用卡支付各項規費及罰單等,相關手續費皆由各銀行吸收,政府並無編列預算支付。(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針對公務機關行動支付及刷卡手續費事宜,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日表示,今年10月以前,民眾至公務機關臨櫃,以信用卡支付各項規費及罰單等,相關手續費皆由各銀行吸收,政府並無編列預算支付。
Kolas Yotaka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針對媒體近日利用顯著版面,討論政府推動行動支付便民政策,及民眾以信用卡繳納公務機關各項費用所生手續費的議題,要向社會說明。
首先,今年10月以前,民眾至公務機關臨櫃,以信用卡支付各項規費及罰單等,相關手續費皆由各銀行吸收,政府並無編列預算支付。
第二、因政府開始大力推廣行動支付,預估筆數逐漸增多,手續費用也會逐漸增加,銀行表示今年10月以後不願繼續吸收,因此當民眾至公務機關臨櫃繳納各項規費,無論以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所衍生的信用卡手續費,政府基於便民及效率,決定繼續以預算支應。但不包含各種罰單手續費。
第三、行政院相關機關函文的公文語意未盡清楚,且未在第一時間回覆地方政府所提釋疑,事後說明又未能明快清楚,讓社會清楚理解,蘇院長在此向社會表示歉意。
蘇揆認為,行動支付是政府面對科技與時代進步,與時俱進推動的簡政便民政策,為創造政府、民眾、產業三贏局面,請大家多多支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