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漁業會議 協議外爭議海域仍未有共識
台日雙方就協議適用海域的漁船作業達成共識,不過在協議適用海域外的重疊經濟海域,我方則向日方重申一貫立場,希望與日方針對八重山群島以南的漁船作業問題進行協商。(資料照)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外交部今發布新聞稿表示,第8次台日漁業委員會第三輪會議本月10日於東京舉辦。台日雙方就協議適用海域的漁船作業達成共識,不過在協議適用海域外的重疊經濟海域,我方則向日方重申一貫立場,即希望與日方針對八重山群島以南的漁船作業問題進行協商。
外交部說,今年度台日雙方歷經3輪協商,會議中先後就「自動船舶辨識系統」(AIS)、船主責任險(P&I),以及《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的漁船作業規則達成共識。外交部表示,我方也就協議適用海域外的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向日方重申我方一貫立場。
台日雙方於民國102年4月10日簽署「台日漁業協議」,以和平方式解決雙方長期以來的漁業紛爭,並依協議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第8次台日漁業委員會」本次為第3次會議,但對於「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外的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台日雙方並未有共識。
為解決台日間長年在釣魚台列嶼附近、雙方重疊經濟海域的漁業糾紛問題,「台日漁業協議」在北緯27度以南及日本八重山群島與宮古群島以北之間海域,劃設大範圍「協議適用海域」,台灣漁船在該海域內的作業權益獲得確保。至於其他作業海域的議題,則透過台日漁業委員會持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