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婦聯會雷倩!黨產會:強徵勞軍捐才是違憲
黨產會強調,勞軍捐具有強制性,與稅捐無異,卻無經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為其徵收依據,違反「憲法」所定租稅法律主義,並違背法律保留原則,侵害人民財產權,屬於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所推行的制度。 (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日認定婦聯會387億元財產,為不當黨產須收歸國有,婦聯會主委雷倩反批「違法違憲」,並稱撥收的勞軍捐是62億元。對此,黨產會委員打臉雷倩表示,光1989年婦聯會勞軍捐結餘款就有190幾億元,憑藉國民黨對人民強徵勞軍捐才是違憲。
黨產會處分書提及,婦聯會取得的勞軍捐等財產,係國民黨透過其執政優勢地位,藉由國家實力支配,以違反政黨本質,及悖於民主法治原則的方式,讓婦聯會取得的不當黨產。
黨產會表示,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明示無法律明文,人民即無納稅的義務,這是所謂「租稅法律主義」,亦即納稅義務人、課稅標的、課稅標準、稅率、稽徵程序等,均須依法律規定。
黨產會強調,勞軍捐具有強制性,與稅捐無異,卻無經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為其徵收依據,違反「憲法」所定租稅法律主義,並違背法律保留原則,侵害人民財產權,屬於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所推行的制度。
黨產會提及,勞軍捐原定附徵數額為每年1500萬元,惟因連年超徵,台灣省進出口公會聯合會曾決定不再續捐,但國民黨中央第五組竟於50年間召集國防部總政治部、警備總部、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台灣省進出口公會聯合會、台北市進出口公會、婦聯會及軍友社。
開會組成所謂「黨內協調性質會議」,對外不公開的「進出口外匯附勸勞軍捐獻協調小組」,由該小組繼續策劃勞軍捐,之後更由國民黨中央五組主導分錢,婦聯會連收30年,至今累積380幾億元龐大資產。
國民黨中央第五組召集國防部總政治部、警備總部、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台灣省進出口公會聯合會、台北市進出口公會、婦聯會及軍友社,開會組成所謂「黨內協調性質會議」,對外不公開的「進出口外匯附勸勞軍捐獻協調小組」,由該小組繼續策劃勞軍捐。(黨產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