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版《同性共同生活法》草案出爐 立委看了傷腦筋
幸福盟提出《同性共同生活法》反制,完整草案今天曝光。(圖擷取自幸福盟網站)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748號施行法》出爐後,引發反同團體不滿,幸福盟提出《同性共同生活法》反制,完整草案今天曝光。據了解,該法案與行政院版本的立法精神和實質內容幾乎沒有交集,巨大的差距也讓不少被遊說的立委傷透腦筋。
根據《上報》報導,幸福盟「同性共同生活法」完整草案共17條,稱謂上以「同性家屬」取代「伴侶」與「配偶」等字眼,允許同志組成家庭,保障醫療事務代理、生活照顧義務、共有財產處理、協議遺產分配等權利。
不過,該法案援引《民法》第1123條說明,「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亦即該法案不承認同性二人建立的關係為「婚姻關係」,而是以「同性家屬關係」定義。
有資深立委幕僚分析指出,該草案的問題在於「同性家屬」定義含糊,在《民法》中同居一家的親屬就是家屬,難道姊妹、父子也能登記同性家屬?該幕僚表示,該法案漏洞百出,如果這樣立法恐怕造成更多混亂,這也是多數立委卻步的原因。
還有1名支持幸福盟理念的立委表示,依照現看來看,該法案可能違憲,如果拖到524大限仍未解決,同志可直接依照《民法》登記結婚,對反同陣營來說傷害更大。該立委表示,「真的進退兩難!」
多名立委對幸福盟的提案有所疑慮,原本支持的態度也轉為保守,並建議幸福盟針對行政院版本提出修正即可,不要再另外提案。一方面,立委們也積極與基層溝通,說明現況之難處,希望能盡量化解民怨,誠如行政院長蘇貞昌所言,希望大家「各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