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韓國瑜訪中 陳明通:不能涉及公權力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今進行新會期開議總質詢,對於日前傳出陸委會要求高雄市長韓國瑜3月訪中時「不准簽任何協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解釋,只是對韓國瑜不了解的地方做一些說明,畢竟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簽協議等涉及公權力的事情屬於中央職權,要受到國會監督,如果只是一般的經濟交流或買賣契約就沒有問題。
陳明通表示,中央跟地方其實是一體的,上次他去高雄就跟韓國瑜談得很好,對於韓不了解的地方,例如中資買房有所謂「五四三條款」,也都特別跟韓提醒、說明,「大家尋求一個戰略協同嘛!」
陳明通說,這次他(指韓國瑜)要去對岸做一些交流,當然還是要針對他不了解的地方做一些說明,簽協議等涉及公權力、中央職權的事情,其實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都是要國會通過法律並授權、指定陸委會為相關機關後,才能跟對岸簽署,而且如果協議本身涉及到人民的權利義務,還要經過國會審查,不過如果只是一般的經濟交流、買賣契約,不涉及公權力,那就沒有問題。
對於媒體詢問這是否是在「警告」韓國瑜,陳明通僅笑答「不建議這樣解讀」;對於台北市長柯文哲稱「中華民國是國、台灣是家」,陳明通則表示「沒有評論」。
針對最近備受討論的赴中管制議題,陳明通則說,相關法案在他上任之前就有,主要是因為過去一堆退將跑去參加對岸彰顯主權的慶典,還在那邊唱中國的國歌,「北京一直不放棄對台灣動武,而且要統一台灣,這個時候你去,是不是在響應?」因整個社會觀感非常不好,所以就有很多立委提案管制這種行為,「我想這有一定的正當性!」
對於韓國瑜日前批蔡政府「不要九二共識,也不敢台獨,又不承認中華民國」,陳明通則表示,總統昨天已經講得很清楚,相較於過去的中華民國,現在蔡政府、蔡總統更要努力的是中華民國台灣的現在跟未來,而且總統也一直講,我們就是按照中華民國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直以來都沒有變啊!」。
針對總統蔡英文昨稱「最近多了很多陸委會主委」,今有媒體開玩笑問陳明通「會不會擔心工作不保」,陳明通僅簡單回答:「謝謝總統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