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誤發退休金遭批「索債地痞」 國防部:全依規定

國防部昨(21)日爆出誤發退休金,更向當事人索討,遭批為「索債地痞」。國防部今(22)日表示,全依規定辦理,未有誤發。圖為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防部昨(21)日爆出誤發退休金,更向當事人索討,遭批為「索債地痞」。國防部今(22)日表示,全依規定辦理,未有誤發。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案內計有86及87年班53員,申請於2018年7月退伍,然本部及各軍司令部辦理軍官士官退伍作業,依規定應於退伍前45日核定,並於5月份核定渠等退除給與在案,故各軍司令部依據原86年1月1日施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併計軍校舊制年資,核給跨退撫新、舊制年資之一次補償金,均係依規定辦理,未有誤發情事。
國防部提到,2018年6月23日服役條例修正後,依服役條例第47條規定,一次補償金係依任官時間計算,軍校年資不予併計服現役年資,因案內人員53員係於86年1月1日退撫新制後始任官,故未具跨新、舊制年資及領取一次補償金資格,且退伍時間依個人意願係於修法之後退伍,故各軍司令部即依法行政,發函53位袍澤通知繳回一次補償金。
國防部表示,此次服役條例修正後,86至89年班申請退伍者,由於任官時間係於86年1月1日退撫新制之後,雖不具領取一次補償金資格,惟依服役條例第23條規定,此條例修正後退伍者,其軍校年資於補繳退撫基金後,得折算年資給與退休俸,並以修正後55%+2%規定計算退休俸,各軍司令部現持續辦理補繳作業。
國防部最後強調有關繳回一次補償金,係由支給機關輔導會執行,本案輔導會接獲各軍司令部更正函後,即依法辦理。案內53員中,因52員已於國內接獲通知,並配合辦理後續作業,惟個案乙員因出國因素,未獲通知造成誤解,已派專員妥慎說明。若有疑問,能向國防部相關單位致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