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監院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監院調查認定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針對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監察院今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糾正台大與教育部。監委調查發現,台大和教育部在台大進行校長遴選時,對於所有候選人資格未充分調查並完整揭露資訊,明顯失職,導致遴選委員會委員審查時,未知悉各校長候選人的完整資訊,而其他校長候選人亦無法依台大校長遴選的相關規定。
調查報告並認為,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部分,是在書面申請獲核准後才兼職;但在任台哥大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部分,則和教育部見解相同,明白確認是違規兼職在先,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原則」的相關規定,監察院預計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布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