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認定大群館宿舍違法 侯辦要林洲民道歉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今天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宿舍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辦公室提出三點質疑,指一個局處有兩套不同解釋系統,要求林洲民為內部管理混亂向社會道歉。(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今天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宿舍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不得做為「寄宿住宅」,並限期2個月改善,都發局長林洲民今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辦公室提出三點質疑,認為一個局處有兩套不同解釋系統,要求林洲民為內部管理混亂向社會道歉。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質疑,第一,林洲民指都發局內部有都市計畫與建管兩個系統,並承認兩個系統對文大宿舍的認定不相同,為何林洲民可以放任同一局內有兩套不同的認定,難道不需要統合?都發局發的公文究竟代表哪個系統意見?尤其官方認定事涉人民財產權益,林洲民難道不需要因內部管理混亂向社會道歉?
第二,林洲民指大群館是專供文大學生使用的宿舍,態樣歸屬「土管條例」規定的「寄宿住宅」,非教育設施,但主管機關教育部又認定大群館屬教育設施,中央與地方認定不同,民眾無所適從,究竟該聽哪一邊?
第三,林洲民聲稱「住二特」不能有教育設施,而大群館所在位置為「住二特」,依據台北市政府97年12月11日公告的「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區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特定住宅區(二)」未規定部分,比照第二種住宅區規定辦理,而第二種住宅區,允許教育設施使用,都發局說法前後矛盾。
侯友宜辦公室質疑,同樣一棟樓租給大學生,為什麼文大租就不合法,民間租就合法?社會大眾無法理解。此外,一個局處可以有兩套彼此矛盾的解釋系統,不同時機任意變換使用,而教育設施的認定又與中央不同調,這三個「荒謬」要人民如何遵從?台北市都發局難道不需要出來道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