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改記名投票案未撕破臉 監院表決延一個月
部分監察委員提議將現制彈劾審查會的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原本打算今日闖關,但最後決定緩衝一個月,正反雙方終究沒有動用表決戰撕破臉。(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蔡政府提名的新監委今年二月上任後,提案修改「監察法施行細則」,主張把現制彈劾審查會的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原本打算在今日監察院談話會闖關確定,再送下週院會通過,但在部分馬政府時代提名的監委柔性阻擋下,最後爭取到一個月緩衝期,承諾六月上旬談話會最後一次討論後,即交付隔週院會處理,因此正反雙方終究沒有撕破臉,動用表決戰攤牌。
據與會人士指出,基本方向仍會朝改記名投票方向處理,會中並責成由監察院幕僚,針對反對派質疑如果記名投票,讓監委承受極大外部壓力,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可以避免監委遭受壓力,但如果屆時反對派監委可以提出不用記名,又能達到公開透明,且對自己與社會、歷史負責的修正提案,屆時將併案討論處理。
不過,有監委私下表示,修正案早於二個月前就已提出,監察院法規委員會也有討論過,幾次談話會及私下也都討論多次,其實大家都知道推動記名投票的理由與問題,反對派監委仍在今日會中表達,希望再努力研究看看,是否可能不用記名投票,也可以達到對自己與社會、歷史負責的目的,但多數委員均認為,不記名根本就不可能。
但為了維持院內和諧,以及大家都同意這個問題不要繼續拖下去,六月上旬要有一個終極處理,因此主張記名派的監委也就尊重反對派意見,再等待一個月時間。
與會監委表示,就其個人認知,討論到最後,會中無人再明確表達反對記名投票,只是讓原本反對派「再努力看看」,並由幕僚單位研擬更細緻的配套,延後一個月處理。